員工銀行卡被強制執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員工銀行卡被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了銀行卡還能用嗎
不可以,凍結銀行卡,是指人民法院對被告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依法應當向銀行送達協助執行通知的民事裁定書,銀行收到後,將不得向凍結了存款人支付或轉移錢款。否則將會受到法院的處理。 《最高院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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