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致人死亡 - 怎樣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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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致人死亡,怎樣處罰
醉酒駕駛致人死亡該怎樣處罰
醉駕致人死亡的行為既構成交通肇事罪,又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行為人明知醉駕會危及他人生命,主觀上放任醉駕行為發生,因此,醉酒後駕車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應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這種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構成交通肇事罪,行為人對駕駛致人死亡的結果主觀上是過失。交通肇事罪屬於結果犯,危險駕駛罪屬於行為犯。行為人的行為既構成交通肇事罪,又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刑法》的規定: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交通肇事罪處罰比危險駕駛罪的重,應該擇重罪處罰。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一般情況下是會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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