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人原婚姻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9.56K
重婚的人原婚姻效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重婚的人原婚姻還是具有效力。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是無效的。
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
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
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
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
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
重婚是違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