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3款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3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