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辦理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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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辦理結婚證
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了申請之後,並不是一定會准予登記,此時要是經過審查發現不符合結婚條件或者當事人提供的身份證件不齊全的話,那就可能無法領取到結婚證。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上律師365網站進行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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