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交通違章處理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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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交通違章處理扣6分
交通違章一次扣6分的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


4、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5、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6、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9、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0、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11、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12、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


需要注意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本身一共就只有12分,要是因為違章行為一次性就被扣12分的話,則此時交警會暫扣機動車,要求駕駛人重新學習交通理論知識,並且通過了有關考試之後,才能再重新取得駕駛證。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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