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引發的賠償糾紛法律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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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引發的賠償糾紛法律視角
在賠償方面引發糾紛怎麼辦

1、協商


協商是指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對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人、義務人以及具體賠償方式所達成的協議。


2、調解


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説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訴訟


訴訟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方式。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綜上所述,按照傷情鑑定標準,打掉2顆牙齒構成輕傷二級,賠償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及營養費等。打掉2顆牙齒賠償標準基本在一萬元左右, 具體多少得看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用。雙方就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找第三方機構調解,再無效的話,就得走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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