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個人欠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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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個人欠條怎麼寫

個人欠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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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一般可以這樣寫:為(事由)(債務人)欠(債權人)民幣(金額)元,立此為據。立據人:年月日。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欠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對於沒有註明欠款期限的欠條,應從欠條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欠條的訴訟時效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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