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具體案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2W
訴訟時效具體案例
請問關於訴訟時效案例是怎麼樣的?
1、民事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是分為訴前、訴中和執行保全的,不同階段的保全措施,期限和終止是不同的。 2、對於訴前和訴送中的財產保全,一般是沒有期限的,其效力一直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是為止,在訴訟過程中,如果需要終止的,需要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決定解除,除此之外,不存在終止的情況。 3、對於執行中採取的保全措施,以及訴前和訴送中的財產保全到了執行階段,保全措施就有期限了。對於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不得超過6個月,動產不得超過1年,不動產不得超過2年。申請延長期限的,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根據上述規定,房產及車輛的保全期最長是2年。 4、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房產及車輛在訴訟中保全的,是沒有期限的,一直到訴訟結束,除非法院主動解除保全,這種情況一般是在被申請人提供擔保後,法院就會解除保全措施的,如果沒有提供擔保,法院一般不會解除保全。在達成調解書後,財產保全措施仍然是有效的,如果對方不執行的話,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開始執行後,保全措施才失去效力。 以上是關於訴訟時效案例的相關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