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傢俱算共同財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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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傢俱算共同財產麼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離婚時傢俱算共同財產麼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女方的嫁粧離婚時算共同財產麼

司法實踐中,嫁粧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為結婚購置的嫁粧,雖然是在結婚登記以後,舉行結婚儀式之前購買,但夫妻雙方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沒有共同的勞動和收入。


購買財產的資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親屬,少數也有夫妻一方婚前個人的收入。在審判實踐中,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對該類財產的歸屬一般不持異議,認為女方陪嫁的財產就是其個人財產,男方購置財產就是男方的財產。這樣處理起來也比較符合風俗習慣,當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一般來説,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在此期間,夫妻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均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而孃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間送出的,應該視為是一種“贈與”行為,所以該財產應該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


但是,依照不少傳統的民間習俗,一般百姓通常認為,孃家的陪送只是孃家給予女方的個人財產,以供其在日後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給男方的財產,因此這種個人的財產應該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的,才視為確立夫妻關係。舉辦婚禮不能視作婚姻關係成立。嫁粧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後購置並且雙方沒有對嫁粧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並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嫁粧根據上述原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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