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營運機動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醉駕營運機動車
醉駕營運機動車怎麼處罰,誰知道啊
你好,根據道路交通法規有如下規定: 第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罰款;(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經酒精測試超過規定標準的;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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