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拘役和拘留有什麼差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7.36K
吉林拘役和拘留有什麼差別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拘役和拘留有什麼

你好,説到拘役和拘留有什麼不同的話,1、拘役與行政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   (4)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