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冰毒量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販賣冰毒量刑
販賣冰毒怎樣量刑
販賣40克冰毒構成販賣毒品罪。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十五)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量刑指導意見】規定,(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數量達到數量大起點的,量刑起點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數量達到數量較大起點的,量刑起點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40可冰毒量刑最低刑應為七至八年,再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看有無自首、立功,從犯等情節,看其主觀動機,決定最終的量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