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指定不明保險金如何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受益人指定不明保險金如何分配
受益人指定不明保險金如何分配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據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收益人情況下由保險公司依照《民法典》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糾紛中吳英達投保的終生壽險受益人為“法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視為未指定受益人,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因此,吳英達的妻子和母親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對上述保險金享有繼承權,在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原則上應該對上述保險金各享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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