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安置房 - 拆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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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安置房 拆遷協議
回遷安置房 拆遷協議
以下是我以前的回遷安置房協議書
徵收人(甲方):ⅩⅩ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ⅩⅩ
被徵收人(乙方):    
  為建設霍邱火車站站前廣場,甲方需要徵收並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保證房屋拆遷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各類型特徵房屋      平方米及其附屬物等(以《霍邱火車站站前廣場處房屋及附屬物拆遷補償項目勘測確認表》所列項目及其金額為準),乙方自行拆除的費用自理;乙方交甲方拆除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應於2013年  月  日以前完成搬遷,房屋及其附屬物應於2013年  月  日前拆除完畢,甲方對拆除房屋經驗收合格後3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徵收房屋及其他附屬物補償費.
三、搬家費:乙方房屋搬遷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所拆主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向乙方支付共   次搬家費總計   元。
四、過渡期限及補助費:過渡期限為18個月;乙方自行租房解決自己居住問題,甲方只負責按所拆主屋建築面積4元平方米標準分月向乙方支付過渡補助費。若因甲方原因致使過渡期限延遲,按原標準2倍支過乙方過渡補助費;若因乙方延遲選房或延遲入住超過過渡期,過渡補助費仍按原標準執行。
五、拆遷獎勵:拆遷期限自2013年5月11日起為20天,甲方按拆除房屋補償總款10%的資金獎勵乙方。具體獎勵方式:乙方在20天拆遷期限內,於前10天內完成拆遷的全得按拆除房屋補償總款10%;超過10天未完成拆遷的,從第11天開始每延遲一天,獎勵資金減少10%,超過規定20天拆遷期後不再獎勵。
六、安置方面的約定
1、安置房屋坐落位置:南臨站前廣場西臨進站快速通道。
2、安置房樓層及户型:安置房為6層高度的多層樓房,房屋面積先由乙方自己申報,户型結構經專業設計(具體以設計圖紙為準)。
3、安置房屋面積:人均30-40平方米。
4、安置房屋建設:乙方自主招標,甲方提供必要幫助。
5、安置房屋價格:建設成本價(以乙方招投標確定的價格為準)。
6、具體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另行簽訂。
  
七、甲方如不按協議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若在約定期限內未搬遷並拆除房屋,甲方申請有關部門給予強制執行。
八、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單位:                     2013年  月  日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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