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配偶死亡後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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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配偶死亡後的權限
事實婚姻的配偶有繼承權嗎
沒有。只有登記結婚的夫妻,配偶之間才有繼承權。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沒有進行婚姻登記,但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相互間沒有繼承權。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導致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有以下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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