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自查自糾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2K
無證經營自查自糾
行政處罰自查自糾可以減輕處罰嗎

行政處罰自查自糾不可以減輕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


未滿14週歲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發育成熟,還不具備瞭解自己行為的性質、意義和後果的能力,也不具備自覺地控制自己行為和對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所以,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適用從輕或減輕處罰,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不得隨意做出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應當予以從輕或減輕:一是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二是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三是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四是其他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