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合夥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

1、股東繳納出資


新《公司法》改原來的法定資本制折中的授權資本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註冊資本的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2、驗資


所有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3、設立登記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報送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自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成立。


4、簽發出資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也稱股單,是證明股東已繳納出資額的法律文件。


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要求是不多於50人,一般情況下,一個公司的設立會有若干個股東,為了更好地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所以要求股東人數不宜超過50個。公司股東不一定為個人,還可以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公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不能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0%。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