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業資產重組避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一般企業資產重組避税
企業兼併重組的一般原則

1、堅持企業相互自願協商的原則,不受地區所有制行業隸屬關係限制;


2、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立足優勢互補,有利於優化結構,提高經濟效益;


3、兼併方有承擔被兼併企業的債務和向被兼併企業增加資金投入,盤活存量資產,搞活企業的能力;


4、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債權人和職工的權益,不得形成壟斷和妨礙公平競爭;


5、符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按照新的企業經營機制運行,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改組改造,加強企業管理。


社會的發展,人們的需求不斷的增加,導致一些傳統的企業無法繼續的發展下去。為了公司的持續發展,以及勞動者不存在就業問題,一些企業會選擇進行兼併重組的方式來適應社會的需要。關於企業兼併重組的相關知識,可以諮詢網站律師來解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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