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人損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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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人損傷殘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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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損傷的特徵是什麼

道路交通損傷的特徵主要是:

一是後果的嚴重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輕則損物受傷,重則殘廢、家破人亡,甚至數十人一起遭殃,會對親人帶來撕心裂肺的痛苦,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損失,故有“交通事故猛於虎”、“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之説。從一定角度講,除了戰爭,道路交通事故對人類生命財產的危害最大。

二是行為的違法性。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絕大多數都是由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的,諸如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駕駛、超載、超限、超員行駛、違法超車,還有不按規定會車、避讓、佔道、搶道等都是發生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

三是事發的突然性。道路交通事故往往發生在一剎那間——在極短的1秒鐘甚至0.1秒鐘內發生,在事主認為不會發生的時候發生了,讓人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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