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感情不和 - 能夠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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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夫妻感情不和,能夠離婚嗎
因夫妻感情不和,能夠離婚
1、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可以離婚。
2、雙方都願意離婚的,可以先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4、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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