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撞毀房屋起訴狀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車輛撞毀房屋起訴狀
毀農作物財產侵權起訴狀包含哪些內容

當事人基本情況(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1、 原告基本情況:


①原告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或出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聯繫方式(如手機)等;


②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等。


2、被告基本情況:原告對被告的一些情況可能不會非常瞭解,當然其最基本的信息還是應當也是必須要寫明的。


①被告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聯繫方式要儘可能打聽清楚和寫明,以方便法院送達);


②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當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等也能夠寫明是最好不過的了)。


3、第三人基本情況:同“被告基本情況”。


注: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為多人,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這一順序分別列出。原告如委託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在起訴狀中寫明,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需要列出(如原告無訴訟行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起訴,或者由委託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等情況),代理人應列在原告之後,所應寫明的事項同上述“原告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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