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廠轉讓合同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7W
汽修廠轉讓合同協議
合同轉讓對協議管轄的影響

最新的《民訴法司法解釋》第33條規定:合同轉讓的,合同的管轄權協議對合同受讓人有效,但轉讓時受讓人不知道有管轄協議,或者轉讓協議另有約定且原合同相對人同意的除外。


由該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債權轉讓還是債務轉讓,擔保合同與反擔保合同的訴訟管轄協議對合同受讓人在原則上都是有效的,但排除兩種例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在排除原協議管轄的適用時,增加一個額外的規定,即必須要取得原合同相對人的同意。


如在債權轉讓中,不僅要求新的債權人與債務人另行達成協議管轄的約定,同時還需要取得原債權人的同意,在債務轉讓中,不僅要求新的債務人與債權人另行達成協議管轄的約定,同時還需要取得原債務人的同意,如果原債權人與原債務人不同意,還是應該適用原合同中的協議管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