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結婚證親屬能帶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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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結婚證親屬能帶辦嗎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對於夫妻雙方來説還是至關重要的。但有時候粗心大意,丟失結婚證的情形也是時常發生的。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關於結婚證補辦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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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不在當地,補結婚證親屬能帶辦嗎

您好,因為您人不在當地,補結婚證親屬能帶辦嗎這個情況是可以的,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第六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
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  至第三十五條  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係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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