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錢不還,還找不到人,可不可以以詐騙報警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7W
如果欠錢不還,還找不到人,可不可以以詐騙報警呢
如果欠錢不還,還找不到人,可不可以以詐騙報警呢
不屬於詐騙罪。對於借錢不還找不到人算詐騙麼這個問題,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一,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二,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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