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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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分包合同
市政道路竣工驗收流程

1、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申請報告。


2、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3、單位工程驗收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籤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4、施工期運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5、試運行


6、竣工清場


出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為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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