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商場場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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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商場場地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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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場地租賃注意事項

企業想要進行商場場地的租賃,首先需要準備企業營業執照前往商場市場部聯繫負責場地租賃業務的負責人,在市場部填寫場地活動租賃協議,註明需要舉辦的活動形式,舉行活動的具體時間,舉行活動需要商場哪方面協助等等,填寫完畢後,將審批單和企業營業執照等材料提交給商場市場部負責人員,等待商場進行審批。

商場經過審核通過後,會通知企業聯繫人員,到商場進行正式的合作協議的簽訂,商場會向活動舉辦方收取一部分場地押金,並會約定在活動結束後,場地的衞生情況由誰來負責清潔,場地的設備出現損壞時的賠償金額等等。

在向商場交納押金,簽訂場地租賃協議後,等待預定時間按照審批單申請的活動內容來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後等待商場進行場地使用情況檢查。

到商場市場部核對場地使用是否有耗損情況,如果一切正常,商場將會適時退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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