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法院怎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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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法院怎樣判
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法院怎樣判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法院會這樣判: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或者少徵應徵税款,致使國家税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會構成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百零四條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或者少徵應徵税款,致使國家税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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