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後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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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後提取公積金
退休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之後,是可以攜帶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之後轉入個人銀行賬户上。 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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