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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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由一定人數的股東所組成,全部資金劃分為均等的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組織形式。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轉讓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其中,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並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而不記名股票的轉讓,則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權利交付給受讓人。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經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不得轉讓。此外,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必須遵守相應法律、法規的程序和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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