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房屋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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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房屋拆遷補償
開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規定具體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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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是我國著名的歷史名城,開封市政府為了吸引遊客發展旅遊經濟,在加強了對歷史遺蹟的保護修繕的同時也對城鎮進行了重新規劃建設。為了保障城市規劃的有序進行,開封市政府也出來了相應的房屋拆遷補償政策。那麼開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呢?律師365為您解答。


開封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規定


為規範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和《開封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試行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徵收、和諧徵收、讓利於民、陽光操作的原則,實現“五十平米解困幫扶、二十平米改善居住、異地安置以獎代補、古城外遷重獎貢獻、政府限價讓利於民、市場優惠求大求好”。


二、貨幣補償和自行安置補助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給予補償;在此基礎上,按照被徵收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的30%給予自行安置補助。


三、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的安置補助面積和結算方法


(一)安置補助面積


安置補助面積包括套型補助面積、回遷安置補助面積和異地安置補助面積。徵收範圍內同一被徵收人的房屋應合併計算應安置面積,只享有一次異地安置補助面積或回遷安置補助面積。


被徵收人享受安置房市場優惠價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平方米。


1、型補助面積


被徵收人非單元式住宅安置為多層住宅的,應安置房屋每套無償給予6平方米的套型補助面積;安置為中高層或高層住宅的,應安置房屋每套無償給予8平方米的套型補助面積。


被徵收人多層住宅安置為中高層或高層住宅的,應安置房屋每套無償給予4平方米的套型補助面積。


2、回遷安置補助面積


古城牆外根據城市規劃具備回遷安置條件的,被徵收人選擇回遷安置時,按照政府限定價格給予20平方米回遷安置補助面積優惠。


3、異地安置補助面積


被徵收人異地安置的,給予20平方米的異地安置補助面積:古城牆內外遷安置的,其中10平方米無償給予獎勵,另10平方米享受安置房的政府限定價格優惠;古城牆外異地安置的,其中5平方米無償給予獎勵,另15平方米享受安置房的政府限定價格優惠。


(二)結算方法


安置房建築面積與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相等部分,結算被徵收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與安置房政府限定價格的差價;安置補助面積按本條第(一)項相關規定結算;安置房建築面積超出應安置面積部分,被徵收人按照安置房的市場優惠價格結算。


四、非住宅產權調換的結算


非住宅的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安置房屋價值的差價。


五、“住改非”適當補償的標準


按其住宅房屋市場評估價與經營性用房市場評估價差額的80%給予適當補償。


六、直管公有房屋的補償


1、直管公有住宅的承租人蔘加房改未取得全部產權的,應依照現行房改政策購買剩餘部分產權,取得全部產權後按私有住宅給予補償;不願購買剩餘部分產權的,按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扣除該部分房改款後按私有住宅給予補償。


直管公有住宅的承租人未參加房改的,可先依照現行房改政策購買全部產權後按私有住宅給予補償。承租人不參加房改,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的75%補償給承租人,25%補償給產權人,貨幣補償自行安置補助費由承租人和產權人按上述比例分享;選擇產權調換的,承租人按其承租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的75%與所調換安置房的價值結算差價,結算方法按私有房屋產權調換的有關規定執行。承租人的應安置面積包括其承租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套型補助面積、回遷安置補助面積或異地安置補助面積。房屋徵收部門應將直管公有住宅貨幣補償金額的25%支付給產權人。


單位自管公有住宅可參照執行。


2、直管公有非住宅實行貨幣補償的,產權人與承租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作約定的,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的40%補償給承租人,60%補償給產權人。


搬遷獎勵、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非住宅停產停業補償費按規定標準對承租人計發。


七、搬遷獎勵標準


被徵收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完成搬遷的,對被徵收人按其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給予不超過100元/平方米的獎勵。


被徵收人率先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完成搬遷的,結合被徵收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及搬遷時間可另給予同一被徵收人不超過10000元的率先搬遷獎勵。


具體獎勵標準在房屋徵收部門公佈的徵收補償方案中予以明確。


八、搬遷費、臨時安置費、非住宅停產停業補償費標準及過渡期限


1、搬遷費:按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1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發(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計發);安置房為期房的按上述標準雙倍計發。


2、臨時安置費:住宅期房安置的,按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1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計發(月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計發)。


3、停產停業補償費:非住宅期房安置的,按被徵收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0.5%/月的標準計發。


4、過渡期限:根據安置房建設週期等因素在徵收補償協議中具體約定。安置房為多層建築的,過渡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高層(含中高層)建築原則上不超過36個月。


不屬被徵收人或直管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原因造成超期過渡的,臨時安置費或非住宅停產停業補償費自逾期之月起雙倍計發。


5、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徵收人按以上標準計發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或停產停業補償費。


九、住房保障和照顧政策


1、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並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承租廉租住房的,對被徵收人實行貨幣補償。被徵收人不需通過搖號等方式即可優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承租廉租住房。


2、被徵收人的應安置面積不足50平方米且他處無住房的,不足部分享受政府幫扶價。政府幫扶價為安置房政府限定價格的50%。


3、對徵收範圍內生活自理有困難的殘疾人,在安置房樓層選擇上可給予適當照顧。


上述內容就是開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這個補償標準對補償的原則、補償的標準、獎勵措施、困難民眾的保障措施等都做了很詳細的規定和説明,使得開封的拆遷工作得以有效運行。政策對困難有需要的羣眾適當傾斜,使得這些人有安身之所,切實滿足了民眾的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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