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要給他贍養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我還要給他贍養費嗎
他對我沒有撫養我還要給他贍養費麼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父母的離異不能成為拒絕贍養父親的理由。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我還要給他贍養費嗎”這個問題,從心出發。 子女拒絕贍養父親,父親也可以向法院主張權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