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恆星土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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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恆星土地糾紛
青島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臨時批租的用地年限為三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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