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像頭違章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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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像頭違章滯納金

很多車主違章之後都比較着急,都想盡快查詢到違章以便處理掉,那麼車主就有疑問了,為什麼違章後總是查不到違章違章被交通攝像頭拍到後幾天才能查到違章結果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相關知識,本站網小編特意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識,有需要的請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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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滯納金

交通罰款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  交警提示:發現有違章沒及時去處理,就以為會有滯納金,這是駕駛人常見的誤區。其實,市民要先到交巡警大隊或車管所處理“電子警察”記錄的違章行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説的罰單,然後15天之內沒有去繳納罰款的,第16天開始才計算滯納金。沒有去開罰單的“電子警察”記錄,不會產生滯納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未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當事人一旦延遲交納罰款,就可能出現加處的罰款數額大於原處罰款數額的情況。其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已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或因客觀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的。  公安部公佈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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