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糾紛欠款人死亡能代位追債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欠款糾紛欠款人死亡能代位追債麼
欠款糾紛欠款人死亡能代位追債麼

債務人死亡之後不可以代位追債。

1、債務人死亡後,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消極狀態終止,故債權人的代位權也應終止。

2、代位權制度的設立目的在於防止債務人管理自有財產的不當和不作為,從而避免其財產出現減少的危險,當債務人死亡時,其原先怠於行使權力的消極狀態終止,故被代位人死亡後的債權人代位權應當終止。

行動建議:

1、債務人的繼承人放棄繼承且拒絕清償債務的,不屬於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的行為。

2、保險人代位求償的對象是對保險標的損失負有責任的第三者,但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及組成人員的過失行為造成的損失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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