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屬於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的是 來源:法律科普站 5.53K 請問不屬於行政複議受案範圍的是如何的呢?我國《行政複議法》就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規定如下: (一)可以申請複議的行政案件: 不屬於行政複議受案範圍的是可以參考一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的變更、中止、撤銷等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經營自主權的; 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拒絕辦理或者不予答覆的; 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法定職責.而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11、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具合法權益的。 行政複議 辦案流程 訴訟仲裁 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