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著作權業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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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讓著作權業務合同
著作權轉讓

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後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俗稱“賣斷”或“賣絕”著作權。在允許轉讓著作權的國家,也只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並由著作權人或他的代理人簽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在近幾年中,隨着我們國家的法律不斷健全,國家也會越來越保障公民的各項權益,當公民完成了著作後,也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以此來保護自己的著作權不受到侵害,如果著作權的所有者也是可以將著作權進行轉讓,在轉讓前也需要通過轉讓協議規範雙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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