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律師執業機構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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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律師執業機構的辦理流程
西雙版納律師執業機構的辦理流程
1、申請,可直接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州、市司法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在線審查):
1、申請材料(包括附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要求補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線上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申請事項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申請人拒絕補正或無法補正有關材料的,不予受理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向申請人説明理由。受理申請機關在審查過程中,對於需要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也可以委託縣級司法局進行核實。
4、審查,省司法廳自收到受理申請機關線上報送的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並在雲南司法行政網律師工作相關欄目上公開。
5、決定,准予變更的,省司法廳自作出准予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下發准予變更許可決定書;不予許可的,向申請人書面説明理由。
6、送達,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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