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關於對違法票據承兑罪的既遂處罰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關於對違法票據承兑罪的既遂處罰標準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事辯護 處罰 票據 違法 承兑 刑事犯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