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管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5W
駕照扣分管理
網約車違章扣分管理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進行單次20分、10分、5分、3分、2分總共五種扣分處理。一年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及以上的,自達到之日起,駕駛員應暫停營運,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交回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並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後,領回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記分週期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若再次達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外,還須參加區域科目應用能力考核。


其中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違規收費等問題,網約車司機將被單次記10分。機未經乘客同意無故“爽約”、不按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未按規定設置或擅自改動網約車服務標誌、未按乘客意願升降車窗玻璃、使用音響、視頻和空調等相關服務設備等行為,將被記分5至3分不等。


最值得關注的是,該辦法提出了網約車司機泄露乘客信息將記20分,嚴格保護乘客的個人信息安全,一旦出現違規行為將嚴懲,司機直接取消運營資質。


此外還有未取得網約車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偽造、變造、轉借、出租、塗改相關運輸經營許可證件;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台公司;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營運;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或超出有效期,仍繼續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都會被取消運營資質。


該辦法對於保護乘客安全和維護合法守規的網約車司機利益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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