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避雷” - 女性朋友看過來
婚前“避雷” 女性朋友看過來
在我們傳統的認知中,結婚是基於雙方相愛,哪怕經介紹認識沒有感情基礎,也要表現出一種“大和諧”。這個時候如果直接談錢,就傷感情了。更別説談法律,談財產公證······
但是,當下社會離婚率大幅上升,你無法想象和預測你和你的伴侶在離婚時會不會因為財產分割鬧到不可開交,也無法預測你們會不會因此訴至法院。婚姻是法律關係,要受法律約束,不是婚前“你好我好”,就可以避免離婚時的雞飛狗跳,“好聚好散”的情形在離婚案件裏面是最難得的。
以下就是整理好的法律常識:
一、怎麼讓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變成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單獨開户管理,不和婚後財產混在一起,並且不要用於共同開支,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做婚前財產公證
二、怎麼讓女性的嫁粧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裏?
●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
●婚前開銀行賬户,婚前婚後自己單獨存放
三、婚前自己付首付,婚後用個人工資/公積金還款的,房子屬於誰?
●產權屬於個人,但婚後還貸款及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因為工資/公積金看似是自己的,但其屬於共同財產,所以用工資/公積金還貸款是屬於共同還貸款
四、婚後買房,如何屬於個人財產?
●用個人婚前財產買,而且這筆婚前財產必須是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已經存在個人賬户的財產等。最重要的是登記在自己名下,不能用作經營
●通過父母出資,並公證是贈與你一個人的,登記自己名字
五、婚前對方出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房子屬於誰?
●房子產權屬於對方,但婚後增值部分是共同財產
●如果自己參與了償還貸款,最好有轉賬記錄和註明
六、婚前對方出資買房,怎麼才能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對方是全款買房,可直接要求加上自己名字
●如果對方是貸款買房,可直接署兩個人名,但無法在登記後再加名字,可以通過簽訂財產協議公證的方式
七、婚前對方出資買房,讓我出裝修錢,房子屬於誰?
●產權屬於對方,跟裝修款沒有關係,只有將個人名字加上去,才能屬於共同財產
八、未登記就分手,對方想要回彩禮怎麼辦?
●能證明對方給的不是彩禮,而只是對於個人的贈與
●如果已經同居,能證明彩禮用於生活共同開支,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