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律師費和訴訟費
財產分割屬於民事糾紛,訴訟費用一般分為法院收取的訴訟費以及律師收取的代理服務費,法院收取的訴訟費有較為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律師收取服務費的方式以及數額,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不同標的額是不一樣的,一般分為按件收費、按標的額收費和時長付費等方式,刑事案件的代理還有按階段收費的形式。
一、法院訴訟費規定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範圍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三、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
1.財產保全擔保費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供同等價值的貨幣或者財物作為擔保;
2.律師見證業務:遺囑見證、協議合同簽訂見證等,按每件2000-10000元收費;
3. 律師代辦公證業務,根據代辦的事務不同,按每件1500-3000元收費;
4.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收費一般為1500-20000元;
5.其他律師調查、調解等案件,按實際情況協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