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委託合同書
專利代理委託合同書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發 明人
傳 真
聯 系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甲方就 (主題)委託乙方申請 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辦理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應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3.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任務,應負責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應毫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並提供詳細的發明創造披露表格及有關資料與證明。
5.如甲方的申請案有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技術等不正當行為,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是所交代理費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費必須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A、代理費: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元/件。
B、代繳官方費用: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元/件。
C、其他費用元,包括製圖費、攝影費、翻譯費、差旅費等。
以上費用總計:元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遞交專利事務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審閲遞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其它約定:
甲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簽署日期: 年月 日
開户銀行:
帳 號:
乙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簽署日期: 年月 日
開户銀行: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