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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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樣書

新版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樣書
債權人(下稱甲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債務人(下稱乙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乙方申請,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最高額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內最高借款額的借款業務。在授信期限及額度內,乙方在滿足甲方條件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資金需求情況,隨用隨借,隨借隨還。  
第二條授信內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授信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單筆借款利率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對應的甲方確定的期限檔次利率,以《借據》為準。  
4、利息支付: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的,借款到期,利隨本清;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____日,付息日自每月____日至當月底。  
5、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額、利率、費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單筆借款業務《借據》為準。  
第三條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須逐筆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根據自身資金情況、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審核。甲方審核同意的,雙方另行簽訂單筆借款業務《借據》。  
2、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乙方按以下第項方式使用借款額度:  
2.
1、以個月為週期,以萬元為單筆借款額度循環使用,最後一次循環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
2、按需使用,隨用隨借,隨借隨還,單筆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屆滿,尚未使用的信用額度自動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請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申請使用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  
2、向甲方按(月季年)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及所有開户行名稱、賬號、存借款餘額等相關資料、信息或個人財產信息,並積極配合甲方的檢查監督。  
3、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嚴格按照單筆《借據》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發生以下事項時,應於事項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或補救措施:  
(1)隸屬關係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等。  
(2)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發生訴訟、仲裁事件。  
(3)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等事項。  
(4)對甲方債權實現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5、實施下列行為,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措施:  
(1)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減少註冊資金,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項下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行為。  
(2)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
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償債能力的。  
6、不與任何
第三方簽署有損於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合同。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受理並審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提供會計報告等文件、資料和信息,或個人財產情況,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  
3、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就乙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財債務、財產、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期限的調整及違約責任  
1、如發生以下事件即構成乙方違約:  
(1)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按時足額還款及其他義務;  
(3)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與乙方經營相關的市場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5)乙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包括但不限於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申請破產)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6)乙方捲入重大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其償債能力;,乙方、抵押人與他方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質押物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而債務人未按債權人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喪失商業信譽;  
(9)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39;行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單項業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10)乙方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財產被查封或扣押;  (1
1)乙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1
2)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沒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規定;  (1
3)乙方未履行合同
第八條中所規定的義務;  (1
4)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2、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調整、減少或終止本授信額度及授信期間,並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責任;  
(2)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擔保;  
(4)採取維護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條擔保  本合同項下所產生債權的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九條:合同變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只能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或變更。債權人遲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以及准許債務人遲延付款均不構成債權人放棄或改變其權利,同時也不影響、減損或限制損害債權人行使權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應當以專遞信函或電話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頁所述的地址、電話或之後以書面方式提供的地址、電話發送。如以專遞信函方式發送,專遞信函發送後的第5個工作日,不論債務人是否實際收到均視為已經送達。如以電話方式發送,視為立即送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乙方及任何
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與本合同項下債權相關的承諾書、擔保函等文書,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與甲方所簽訂的《借據》、清單、申請書、承諾書等文書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補充事項: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聲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説明,我方已經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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