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簡單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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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簡單1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餘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月月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2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3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小地名為 )的 畝土地(以林權證面積為準)租賃給乙方,具體協議事項如下:

一、租金:每畝每年含税租金 元人民幣。

二、租期: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辦法:在每年的 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四、甲方權力及責任:

1、甲方有按第一條享受土地租金及要求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權力。

2、租賃土地被政策性徵用的情況下,甲方有全額享受土地徵用收益權。

3、甲方有協調村、組各方面關係的義務,保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4、甲方有協助乙方處理人畜破壞和協調周邊關係的責任。

5、甲方有無償將現有公路等林場設施和修建林道用地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責任。

6、甲方有除收取土地租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的責任。

7、甲方有租賃土地糾紛的落實處理責任。五、乙方權力及責任:

1、在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在租賃土地被政策性徵用的情況下,乙方有全額享受林木、經濟作物及設施補償權。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2個月寬限期,寬限期後乙方仍未及時支付,林木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如有村民在林地內放牧,甲方有及時協助乙方要求肇事人給予相應賠償的責任。

3、如甲方合作土地存在糾紛,甲方必須在糾紛產生後積極妥善處理好。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麪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徵收,林木徵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徵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竹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後生效。

村委會(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5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充分協商,就位於 蘇木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座落地點、林地面積、及四至 甲方自願將屬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證字第號《林權證》內所登記蘇木 嘎查 畝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資產轉給乙方。

轉讓林木、林地的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權、林木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元。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總轉讓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總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地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登記;

4、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使用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6、甲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委託乙方辦理註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採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8、乙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代理甲方辦理註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內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總轉讓費。

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付甲方總轉讓費的10%違約金。

承包期間,乙方如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有權在發現當日起任何時間內指定乙方限期恢復林地用途。

如未在限期內恢復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權權利人將無償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時此林地地上林木歸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所有。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地所有權權利人、科右前旗林業局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6

發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穩定和完善林業“三定”時期的農村經營體制,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照本村民小組成員的村民會議半數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將坐落在____小地名為____面積____畝,四至界線:東起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的林地(《林權證》號:________;界線圖附後)承包給乙方,為乙方承包經營的責任山。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責任承包時間: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二、責任承包林地的用途: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變林地使用性質。

三、責任承包林地使用費:林地使用費按每年每畝______元,面積 畝共計金額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依法享有發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發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監督乙方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承包經營林地閒置荒蕪超過兩年的,有權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收回林地使用權,重新發包給有綠化能力的經營者。

6、協助乙方依法依程序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山林權證。

7、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可以依照村民自治的法定程序組織集約經營,維護林區的穩定,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二)乙方: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但涉及林地使用權或其他經營權流轉的,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限定在承包期內依法辦理其流轉手續。

2、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享有優先承包權。

4、承包期內可依法繼承。

5、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閒置荒蕪,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6、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出現的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7、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承包期內,乙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户的,應當按照乙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在經得甲方同意下依法進行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乙方全家遷入城鎮,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在承包期滿後將承包的林地交回甲方。乙方不交回的,甲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林地。乙方交回承包林地或甲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林地上投入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承包的林地,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它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如有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的,一併有效,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委、鎮、縣林改辦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7

發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穩定和完善林業“三定”時期的農村經營體制,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照本村民小組成員的村民會議半數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將坐落在____小地名為____面積____畝,四至界線:東起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的林地(《林權證》號:________;界線圖附後)承包給乙方,為乙方承包經營的責任山。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責任承包時間: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二、責任承包林地的用途: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變林地使用性質。

三、責任承包林地使用費:林地使用費按每年每畝______元,面積 畝共計金額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依法享有發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發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監督乙方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承包經營林地閒置荒蕪超過兩年的,有權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收回林地使用權,重新發包給有綠化能力的經營者。

6、協助乙方依法依程序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山林權證。

7、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可以依照村民自治的法定程序組織集約經營,維護林區的穩定,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二)乙方: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但涉及林地使用權或其他經營權流轉的,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限定在承包期內依法辦理其流轉手續。

2、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享有優先承包權。

4、承包期內可依法繼承。

5、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閒置荒蕪,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6、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出現的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7、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承包期內,乙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户的,應當按照乙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在經得甲方同意下依法進行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乙方全家遷入城鎮,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在承包期滿後將承包的林地交回甲方。乙方不交回的,甲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林地。乙方交回承包林地或甲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林地上投入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承包的林地,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它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如有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的,一併有效,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委、鎮、縣林改辦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8

甲方(出讓方):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 村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 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後,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後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徵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採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後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採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9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______畝,其中林地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採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三、承包時間: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後每年租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離開田邊______米,墳墓邊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後,甲方羣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

3、在合同期內,乙方墾荒、種植、開路所損農民農田作物時,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解決。

4、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內的原路在不擴大的前提下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於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林區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8、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開發、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採礦需要徵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發展林業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 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______西至:  南至:______北至:  總面積為 畝(附地形圖)

2、 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 承包期限  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 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3、 乙方應在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 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 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 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 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 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 乙方有權自定林業經營活動。

5、 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 乙方擁有優先取水權。

7、 承包經營範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8、 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元。

七、 其它

1、 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 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 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 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 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

7、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秀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 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 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 本合同第六條 約定的情形。

3、 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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