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買賣轉讓合同(Word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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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轉讓合同(Word版5篇)

車輛買賣轉讓合同1

 

車輛買賣轉讓合同(Word版5篇)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所有權在自已名下的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出賣給乙方;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車款

甲、乙雙方自願達成車輛買賣價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2、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車輛所有權在甲方名下期間,如果有因車輛而與第三人產生的債權債務和低押擔保的情況,由甲方負責償還第三人款項,與乙方無關。3、甲方保證該車在過户給乙方前車輛沒有中斷過車輛檢驗和中斷過交付車輛交強險的情況。

4、車輛過户給乙方前的一切因車輛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由甲方承擔;過户給乙方後的因車輛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與甲方無關。

5、甲方保證車輛賣給乙方之前所有國家要求必須交付的税費及保險費用要交清楚,保證車輛在賣給乙方後乙方在車輛到期檢驗時不產生車管所、保險公司等部門要求補交的費用。

6、甲方負責給乙方辦理好車輛過户手續,並承擔車輛過户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車輛過户給乙方後,甲方將所有過户後的相關證件、車輛、隨車工具等當面交給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

8、甲方收到車款後,立即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項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第五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賣方一份,買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賣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車輛買賣轉讓合同2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日至 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月。

行駛公里數: 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 元;大寫 元整 。

買方應於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 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車輛買賣轉讓合同3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買方):

名:

身份證號:

一、車輛信息:

購買車型

車架號

顏色

數量

裝飾(元)

車價(元)

合計(大寫):

二、付款:

1.1、全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餘款: ,交車後立即付款。

1.2、貸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首付: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其他費用: ,(含資料費、GPS、上牌費、購置税、調查費、續保押金、保證金、擔保費、保險費)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1.3、乙方選擇貸款購車的,在甲方收取貸款資料(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個人徵信報告等)後不得要求選擇全款購車,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相應損失並支付10000元(壹萬元整)手續費給甲方。

三、交車、驗車:

2.1、交車地點:

2.2、交車時間:

2.3、交車前乙方如有合理原因需要變更交車時間因以書面形式於交車之日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交車時間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按時順利交車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後續如需再次交車由乙方承擔1000元交車手續費;甲方如遇運輸故障、公路事業中斷、停頓等不可避免因素,甲方可以順延至以上因素排除後交車,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合理的交通費。

2.4車輛驗收:交接車時按車輛出廠標準由乙方或其委託人驗收,乙方或其委託人如發現車輛不符合規定應當面提出質疑並記錄於車輛交接單上,否則視為驗收合格,車輛交接完畢後因汽車質量原因導致的損失由汽車廠方負責,因甲方過錯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5質量保證:如甲方所售車輛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可按車輛保修卡之規定在指定的維修服務站進行維修。

四、違約責任:

3.1、甲方應按合同嚴格履行交車義務並按產品説明提供相關手續及隨年配置並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為原廠製造。交車時,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已預購車型的車輛時,甲方告知乙方再次交車時間地點後任無法完成交車的,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約處理。

3.2、乙方應按產品説明標準驗收車輛,在驗收時須仔細檢查車輛,車輛驗收合格後簽字接車。車輛簽收交付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車和退款,但若車輛確有非人為的嚴重問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廠家進行索賠。

3.3、乙方因特殊原因交車時未付清餘款的,應按合同及時履行付款義務,如超過付款期15日任未付清餘款的,甲方按未結清餘款的金額每日向乙方收取5‰的滯納金,有權收回車輛,並按乙方違約處理。

3.4乙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即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車輛全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催收費、差旅費、郵寄費、司法程序所需費用(如訴訟(仲裁)費,公告費,執行費等)、律師費、處置費、過户費等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全部費用。違約情形如下:

①因乙方原因無法按時交車,經告知二次交車時間地點後任未完成交車的。

②出現本協議中3.1和3.3項下情形的。

③乙方提供虛假資料導致銀行按揭無法成功辦理的。

④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3.5一方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單方向違約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本合同自解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解除,同時守約方即可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可以從定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

五、其他:

4.1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2乙方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確認本送達地址使用於訴訟各個階段,包括一審、二審、再審、執行。

4.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明確瞭解並自願承擔購車後面臨的車輛正常貶值和市場波動造成的降價風險。

4.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其效力與合同效力一致。

4.5本合同由甲、乙上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別提示:本合同是甲、乙達成合意的表現,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並在此確認,對合同各條款均無任何異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車輛買賣轉讓合同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於————年——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 買方:

車輛買賣轉讓合同5

汽車買賣合同

買方:

賣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四、驗收方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 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 /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 %向賣方付違約金 元/輛,並付 %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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