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簡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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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簡易10篇)

企 業 名 稱

經 營 場 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號 碼 執 行 人 合 夥 人 數 經 營 方 式 經 營 範 圍 出 資 方 式

及 出 資 額

(萬 元) 手機短信服務 手機號碼: 辦理進度信息 [ ] “電子執照”

申 領 1、同意申領[ ] 2、 以後考慮 [ ]

謹此確認。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 合夥企業名稱:×××商務會所

第三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卡拉OK包房

第五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壹仟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甲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 現金 ,計人民幣 萬元。

(二)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三)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四)丁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五)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預期無正當理由不繳付出資份額的,按自動放棄本公司的營利分紅。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吸收其他人員入夥,並佔原合夥人出資份額比例。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1、本公司按年收入實行分紅,分紅比例以出資份額所佔總註冊資金鐵百分比進行計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經營期間,如有虧損事由,即出現債務,由合夥人以 出資比例承擔。(即承擔:甲:35%,乙:30%,丙:30%,丁:5%)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

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法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第八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吳建榮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1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九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並承擔合夥期間的債務,退夥人有權將自己的合夥份額轉讓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也有權利在退夥人員退出後追加出資份額。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款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10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事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願通過協調、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為了能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促使公司經濟效益更突出,儘早為所有股東收回投資本金,公司決定每月拿出總利潤10%作為行政管理獎勵。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3

甲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姓名:

身份證:

丙方姓名:

身份證:

丁方姓名:

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為經營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____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查閲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____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____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甲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4

合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餘 合股人按上列 名目 次第填寫)

第一條 簽署本 條約的 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股 運營 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運營 名目和 範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股 限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法、 限期

(一) 合股人______(姓名)以______ 方法出資,計 羣眾幣__________元。

( 其餘 合股人同上 次第列出)

(二)各 合股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從前交齊。

(三)本 合股出資 總計 羣眾幣______元。

合股 時期各 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 財富,不得 隨便 懇求 朋分。

合股 停止後,各 合股人的出資仍為 小我私家 一切,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紅利 分派與 債權 負擔 合股各方 配合 運營、 配合 休息,共擔 危險,共負盈虧。

(一) 紅利 分派: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 根據,按比例 分派。

(二) 債權 負擔: 合股 債權先以 合股 財富 歸還, 合股 財富 不敷 了債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 根據,按比例 負擔。

( 提醒: 紅利 分派與 債權 負擔 能夠 商定按各 合股人各自投資 大概 均勻 分派。

未 商定 分管比例的,由各 合股人按投資 分管。

任何一方對外 歸還後, 另外一方 該當按比例在10日 外向對方 了債 本人應 承擔的 部門。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 讓渡

(一)入夥。

1.新 合股人入夥, 必需經 部分 合股人 贊成;

2. 認可並 簽訂本 合股 和談;

3.除入夥 和談 還有 商定外,入夥的新 合股人與原 合股人享有 劃一 權益, 負擔 劃一 義務。

入夥的新 合股人對入夥前 合股企業的 債權 負擔連帶 義務。

(二)退夥。

1. 志願退夥。

合股的 運營 限期內,有 以下 情況之 臨時, 合股人 能夠退夥:

① 合股 和談 商定的退夥事由 呈現;

②經 部分 合股人 贊成退夥;

③ 發作 合股人難以 持續 參與 合股企業的事由。

合股 和談未 商定 合股企業的 運營 限期的, 合股人在不給 合股企業 事件 施行 形成 倒黴影響的 狀況下, 能夠退夥,但 該當 提早30日 告訴 其餘 合股人。

合股人 私自退夥給 合股 形成 喪失的, 該當 補償 喪失。

2. 固然退夥。

合股人有 以下 情況之一的, 固然退夥:

① 滅亡 大概被依法 宣佈 滅亡;

②被依法 宣佈為無民事 舉動 才能人;

③ 小我私家 損失償債 才能;

④被 羣眾法院 強迫 施行在 合股企業中的 局部 財富份額。

以 下情形的退夥以 實踐 發作之日為退夥 見效日。

3. 革職退夥。

合股人有 以下 情況之一的,經 其餘 合股人 分歧 贊成, 能夠 決定將其 革職:

①未 實行出資 任務;

②因 成心或 嚴重 不對給 合股企業 形成 喪失;

③ 施行 合股企業 事件時有不 合理 舉動;

④ 合股 和談 商定的 其餘事由。

對 合股人的 革職 決定 該當書面 告訴被 革職人。

被 革職人自接到 革職 告訴之日起, 革職 見效,被 革職人退夥。

被 革職人對 革職 決定有 貳言的, 能夠在接到 革職 告訴之日起30日內,向 羣眾法院 告狀。

合股人退夥後, 其餘 合股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 合股企業的 財富 情況 停止結算。

(三)出資的 讓渡。

許可 合股人 讓渡其在 合股中的 局部或 部門 財富份額,向 合股人 之外的第三人 讓渡時,須經 其餘 合股人 分歧 贊成。

在 劃一 前提下, 合股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 合股人 之外的第三人 讓渡,第三人應按入夥 看待, 不然以退夥 看待 讓渡人。

合股人 之外的第三人受讓 合股企業 財富份額的,經 修正 合股 和談即成為 合股企業的 合股人。

第八條 合股 賣力人及 合股 事件 施行

(一) 部分 合股人 配合 施行 合股企業 事件。

( 合用於 範圍小的 合股企業)

(二) 合股 和談 商定或 部分 合股人 決議, 拜託______________為 合股 賣力人,其權限為:

1.對外 展開 營業,訂立 條約;

2.對 合股 奇蹟 停止 一樣平常 辦理;

3. 出賣 合股的 產物( 貨色)、購進 經常使用 貨色;

4. 付出 合股 債權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股人的 權益和 任務

(一) 合股人的 權益:

1. 合股人享有 合股 事件的 運營權、 決議權和 監視權, 合股的 運營 舉動由 合股人 配合 決議, 不管出資 幾, 每一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股人享有 合股 長處的 分派權;

3. 合股人 分派 合股 長處應以出資額比例 大概按 條約的 商定 停止, 合股 運營 積聚的 財富歸 合股人共有;

4. 合股人有退夥的 權益。

(二) 合股人的 任務:

1. 根據 合股 和談的 商定 保護 合股 財富的 同一;

2. 分管 合股的 運營 喪失的 債權;

3.為 合股 債權 負擔連帶 義務。

第十條 制止 舉動

(一)未經 部分 合股人 贊成, 制止任何 合股人 擅自以 合股名義 停止 營業 舉動;

不然,其 營業 得到 長處歸 合股, 釀成的 喪失按 實踐 喪失 停止 補償。

(二) 制止 合股人 到場 運營與本 合股 合作的 營業;

(三)除 合股 和談 還有 商定 大概經 部分 合股人 贊成外, 合股人不得同本 合股 停止 買賣。

(四) 合股人不得 處置 損傷本 合股企業 長處的 舉動。

第十一條 合股 停業的 持續

(一)在 個體 合股人退夥的 狀況下, 其他 合股人有權 持續以原企業 稱號 持續 運營原企業 營業, 也能夠 挑選、 吸取新的 合股人入夥 運營。

(二)在 合股人 滅亡或被 宣佈 滅亡的 狀況下,依 滅亡 合股人的 擔當人的 挑選,既 能夠 加入 擔當人應 擔當的 財富份額, 其餘 合股人 持續 運營;

也可 按照 合股 和談的 商定 大概經 部分 合股人 贊成, 採取 擔當 報酬新的 合股人 持續 運營。

第十二條 合股的 停止和 清理

(一) 合股因 以下 情況 閉幕:

1. 合股 限期屆滿;

2. 部分 合股人 贊成 停止 合股 干係;

3.已不 具有法定 合股人數;

4. 合股 事件 實現或 不克不及 實現;

5.被依法 打消;

6. 呈現 法令、行政 法例 劃定的 合股企業 閉幕的 其餘 緣故原由。

(二) 合股的 清理:

1. 合股 閉幕後 該當 停止 清理,並 告訴 債務人。

2. 清理人由 部分 合股人 擔當或經 部分 合股人過 對摺 贊成,自 合股企業 閉幕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 合股人或 拜託第三人, 擔當 清理人。

15日內未 肯定 清理人的, 合股人 大概 其餘 短長 干係人 能夠 請求 羣眾法院指定 清理人。

3. 合股 財富在 付出 清理 用度後,按 以下 次第 了債: 合股所欠招用的職工 人為和 休息保險 用度;

合股所欠税款;

合股的 債權;

返還 合股人的出資。

4. 了債後 若有 盈餘,則按本 和談第六條第一款的 法子 停止 分派。

5. 清理時 合股有 吃虧, 合股 財富 不敷 了債的 部門,依本 和談第六條第二款的 法子 打點。

各 合股人 答允擔 有限連帶 了債 義務, 合股人 因為 負擔連帶 義務,所 了債數額 超越其 該當 負擔的數額時,有權向 其餘 合股人追償。

第十三條 守約 義務

(一) 合股人未 定期 交納或未繳足出資的, 該當 補償由此給 其餘 合股 天然成的 喪失;

假如 過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 處置。

(二) 合股人未經 其餘 合股人 分歧 贊成而 讓渡其 財富份額的, 假如 其餘 合股人 不肯 採取受讓 報酬新的 合股人,可按退夥 處置, 讓渡人應 補償 其餘 合股人 因而而 釀成的 喪失。

(三) 合股人 擅自以其在 合股企業中的 財富份額出質的,其 舉動 有效, 大概作為退夥 處置;

由此給 其餘 合股 天然成 喪失的, 負擔 補償 義務。

(四) 合股人 嚴峻 違背本 和談、或因 嚴重 不對或 違背《 合股企業法》而 招致 合股企業 閉幕的, 該當對 其餘 合股人 負擔 補償 義務。

(五) 合股人 違背第九條 劃定,應按 合股 實踐 喪失 補償。

勸止不聽者可由 部分 合股人 決議 革職。

第十四條 爭議的 處理

各方當事人在 實行本 條約 過程當中 發作爭議時, 該當 商議 處理;

商議 不克不及 處理的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其餘

(一)經 商議 分歧, 合股人 能夠 修正本 和談或對未盡 事件 停止 彌補;

彌補、 修正內容與本 和談相 牴觸的,以 彌補、 修正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 條約是本 條約的 構成 部門。

(三)本 條約一式______份, 合股人各執一份,送 註銷 構造存檔一份。

(四)本 條約經 部分 合股人 署名或 蓋印後 見效。

合股人( 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股人( 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餘 合股人如上)

簽約 工夫: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 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戊方不實際出資,所有出資由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至今甲、乙、丙、丁四方已在____________實際投資達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丙方______元、丁方______元)。

由於戊方將五方共同合夥的企業登記在自己名下引起矛盾,戊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甲乙丙丁四方,導致五方合夥關係無法繼續維持下去,戊方提出退出合夥關係。

茲為就因合夥人______(戊方)意欲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契約條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五方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

第二條 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税費由戊方承擔,之後由甲乙丙丁繼續經營管理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税捐與戊方再無關係。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___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第四條 本協議簽字時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核證、消防證、衞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後戊方應該立即負責開通____________的網絡,並負責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名下,以便甲乙丙丁四方繼續正常營業。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戊方負責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核證、消防證、衞生許可證等變更為__________名下,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合夥經營。

第七條 甲乙丙丁四方應支付戊方的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整在簽字時交由中間人________保管,待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核證、消防證、衞生許可證等變更為__________名下後,根據甲乙丙丁四方書面權,中間人方可將該款交付戊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條款

1.如果甲乙丙丁四方未按時將戊方退夥補償款交予中間人保管,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如果退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税費戊方未付清從而導致甲乙丙丁四方被迫支付該類款項的,由戊方向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核證、消防證、衞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影響____________正常經營引起的所有損失由戊方承擔,每逾期一天戊方應該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4.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立即開通____________的網絡,則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為每天________元,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______天開始計算;

5.如果戊方未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___名下從而影響正常經營的,戊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為每天

元,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_____天開始計算;

6.如果戊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核證、消防證、衞生許可證等變更為__________名下,戊方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標準為由於不及時過户導致____________遭受的全部損失,或者按照每天______元標準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土坪宏發木材加工廠,總投資為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甲方佔六分之五,乙方佔六分之一,加工廠合作合同。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___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本次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由__________負責,其他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加工廠合作協議書加工廠合作協議書。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現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合同範本《加工廠合作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廠內一切事故與乙方無關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7

合夥人姓名:________

性別: ____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

性別: ________年齡: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年齡: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夥人 ________(姓名)以 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元,佔________ ;

合夥人 ________(姓名)以 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 元,佔________ ;

合夥人 ________(姓名)以 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元,佔 ________。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 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採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________ 日至 ________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閲。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8

甲方 :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以下簡稱乙方)___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______________

1地址: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 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 ____%;

2、 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 ____%;

3、 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第四條誠信履約保證金  本協議簽訂同時,公司對投資人收取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在合同期滿時如無違規,違約和無有損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證金無息返還。

第五條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 對合同及其 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3、 公司股東從公司所藉資金如期不還,公司將以股東所在公司的股金代償。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保密

1、一方對因房地產經紀公司入股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2、 乙方在入股期間所接觸到的所有與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或關聯公司有關的經營信息或技術信息( 其中不限:甲方的經營策略管理模式和方法、客户名單、房源信息、經營價格和手段、經營方式等 )均為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 乙方除不得使用、對外披露該商業祕密之外,亦不能轉讓第三人使用。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一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及公司各執一份。自投資各方及公司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 日期:_______

簽約 地點: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9

乙方 :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 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 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 :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 .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

.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

.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

.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

.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 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 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0

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___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 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___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___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閲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合夥會計____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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