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合同樣本(簡易8篇)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1
委託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四川*明律師事務所 執業許可證號:25117200310476942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一案,委託乙方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根據我國《律師法》及《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凌*偉 律師擔任甲方所涉該案的 F 項(A.一審訴訟;B.二審訴訟;C.再審訴訟;D.仲裁;E.執行;F. 代為協商 )代理人。若該案進入其他程序,甲方需再次委託乙方代理的,需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支付費用。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確定。
三、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C 項方式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
A.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XX 元,大寫 XX 元,此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B.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XX 元,大寫 XX 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XX元,下欠 XX 元在本合同簽訂 XX 內付清。
C. 。
本條約定的代理費僅為乙方通過提供法律服務而應獲得的報酬。
四、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若甲方向乙方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證據,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其有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其有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主動配合乙方工作,並指定 為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意見,提交有關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或聯繫方式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七、甲方未依約按時、足額交納律師費或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費用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付清費用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調查取證中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及複印費、翻譯費等;
3、乙方律師到乙方所在縣以外的地方工作時所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等;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九、乙方律師應運用法律專業技能,按照甲方的合法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律師安排其他業務助理協助完成輔助工作,乙方指派律師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代理合同的,乙方應及時更換律師,並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本合同。
十二、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乙方的代理工作已經履行完畢,本代理合同終止,無論基於任何因素,乙方均不向甲方退還代理費用。
1、該案本審判決、裁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仲裁)等;
2、甲方終止委託事項的;
3、非訴訟代理中雙方達成有關協議或甲方的目的基本實現。
十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依法行使解除權後,本合同解除,雙方不再具有任何代理權利義務關係。乙方的解除方式以郵寄送達解除通知為準,其郵寄地址按本合同中載明的地址確定,郵件到達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
十五、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尚未支付部分還應立即支付。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
十六、若甲方未依約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或乙方代為墊付的費用的,應按日支付應支付費用的5%的違約金。
十七、其他補充約定: XX
。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四川*明律師事務所(簽章)
代表人: 負責人:
簽訂地點:四川大竹
簽訂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2
律師代理合同(一)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二)
委託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託人:(簡稱乙方)
地址: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繫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提出並進行和解;
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元。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託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複製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託;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託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電郵:電郵: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3
()律字第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仲裁)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審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參照《xx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法律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案件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支付費用。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4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並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敍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五、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小寫: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委託代理合同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
(1)甲方委託事項:
(2)委託代理階段:
(3)乙方代理權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
(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託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6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糾紛一案,請求乙方提供法律援助,經審查,甲方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乙方同意指派律師(法律工作者)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申請,委派_____ 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_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的訴訟(非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依照法律、法規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委派的律師(法律工作者)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另行委派律師(法律工作者)接替。
三、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被委託事項,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五、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對其獲知的甲方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項業務建立單獨檔案並保存管理。
七、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撤銷甲方的法律援助資格,終止法律援助代理並按規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八、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律師(法律工作者)敍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甲方應當主動配合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十、根據甲方的經濟狀況,乙方決定提供的援助形式:
1、免收律師費;
2、減收律師費: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緩收律師費:判決生效後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十一、訴訟對方為非法律援助方的,甲方應將乙方辦案人員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列入訴訟請求。此項訴訟請求下獲得的款項應歸乙方所有。如須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甲方應申請人民法院將強制執行款項直接支付乙方。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權限如下:
(一)一般_______________代理。
(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_______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本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7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糾紛一案,請求乙方提供法律援助,經審查,甲方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乙方同意指派律師(法律工作者)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申請,委派_____ 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_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的訴訟(非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依照法律、法規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委派的律師(法律工作者)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另行委派律師(法律工作者)接替。
三、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被委託事項,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五、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對其獲知的甲方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項業務建立單獨檔案並保存管理。
七、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撤銷甲方的法律援助資格,終止法律援助代理並按規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八、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律師(法律工作者)敍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甲方應當主動配合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十、根據甲方的經濟狀況,乙方決定提供的援助形式:
1、免收律師費;
2、減收律師費: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緩收律師費:判決生效後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十一、訴訟對方為非法律援助方的,甲方應將乙方辦案人員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列入訴訟請求。此項訴訟請求下獲得的款項應歸乙方所有。如須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甲方應申請人民法院將強制執行款項直接支付乙方。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權限如下:
(一)一般_______________代理。
(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_______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本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樣本8
委託人: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_____ 聯繫人: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_____
受託人: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_____ 聯繫人: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因與 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2. 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 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 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2. 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複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 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 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 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説明、相關申請書等。
3. 審閲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 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 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 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 代理方式 1.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 代理方式,具體如下:關 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 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 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 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 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3. 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未按時參加開庭;
⑦由 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文件;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 通知和送達
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 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_乙 方(蓋章): 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