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買賣通用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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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買賣通用版合同

機器買賣通用版合同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
第二條第
(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
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________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
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________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
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
(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
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
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X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
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____日之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
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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