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貨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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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供貨合同通用版
為雙方相互之間發生財務糾紛問題,為明確食品供貨商和經營者雙方的食品質量責任,避免和減少各類食品質量違法違章行為的發生,保障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協議。 一、食品供貨商的責任 1、保證食品質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質量。 2、提供衞生生產許可證、標識、營業執照等證照複印件。 3、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 4、提供食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 5、若因供貨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問題、應及時處理。 6、積極協助銷售商(使用方)處理食品質量方面的消費投訴或糾紛。 二、食品銷售(使用)者的責任 1、在用貨日得前一天與供貨方電話訂購計劃,時間為用貨日前一天的上午八點到十一點半,下午一點半到四點之間。 2、明送貨時間與送貨數量。贊定送貨時間為用貨日上午十點之前,數量為用貨日前一天告知供貨方數量。 3、收貨及時簽字,並留好對賬聯。 4、及時全額結清貨款,結款時間為送貨日次日。 5、幫助供貨方檢查、驗收食品質量,如出現質量問題應積極幫助處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責任由食品銷售者承擔。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供貨商(章)銷售(使用)商(章) 負責人負責人 或簽約代表(憑委託書):或簽約代表(憑委託書):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